时,我仔细回味,回想全局,认为基本还是写出了当初的那份初衷。 记得当年封推时我写过一段话:“如果把明朝比喻成一位女子,那她定然不施脂粉,不着华服,却生性清灵、兰心慧质。虽然你看到她的微笑,但那笑却很神秘,因为她处处谨慎,时时提防。如果你对她稍有侵扰,受伤害也只会是你自己,而她只会永远笑着,让你羞愧而去。” 提笔写小兵的初衷之一,也是惋惜这个沉静而幽美的文明的沉沦,所以我就想在书中推演,若大明继续存在下去,会是怎么样?特别又经过主角改良,剔除了糟粕的优雅文明。 便如现在若看到一个锦衣卫,是不是感觉很酷,那种华美衣冠的震撼。 所以,就有了这个故事。 当然,本书主要写明末十年的事,那些人与事,要表达的己经表达了,再写下有画蛇添足...
全球灾变后六十年,小冰冻期结束,各生活大区政府开始大规模收拢待规划无政府区的土地,重整资源,全面进入了复苏阶段,而这二十年也被称为黄金二十年。这是一个新大区陆续崛起,政治搭台,资本唱戏,野心家遍地走,英雄豪强,奸雄草根并起的璀璨大时代!一位青年带着满腹韬略崛起于乱世,胸藏猛虎,丈量天地。...
一念之间,沧海桑田 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!!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太古时代,有擎天巨灵,身如星辰,翱翔宙宇。有身怀异血的各族大尊,破灭虚空,再造天地,有古炼气士,远渡星河,教化众生。不知因何原因,一个时代悄然终结,万域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