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每天就迷恋在得到听书上面听庆余年,我看过电视剧很是喜欢剧情,电子书是无聊才想看一下,突然有一天听到了某个档口时,对庆余年爱不释手了,书中描写远盛过电视剧。 其余的时间就在拼多多抢一天的一毛两毛的零花钱。着实觉得有些浪费时间,但是呢,工作之余自己可以这样放松一下。 今日突发感念我想了一下,还是要多读书,从今天开始,但凡有一些时间,我都要抽空阅读我放下的那些纸质书,从听庆余年发觉从电视上和手机上得来的信息,完全和书上得来的信息不一样。就比如说,喀什这个地方,今年夏天我去过喀什,但是因为去之前没有对喀什做过全面的了解,就贸然的去了。所以,只是囫囵吞枣一样的浏览了一遍就走了,对很有名的慕斯塔格峰,什么冰川楼,什么石头城,我都有没有兴致去看。刚才从余秋雨的书文化苦旅里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