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,剩下的难题,只剩下如何在这堪比绞肉机般的光暗浅滩战场上全身而退,带着重要的乔治团长逃回彼岸的黑暗国度中。 光暗浅滩上到处都是杀红了眼的光之不死者,他们可不会把乔治一众人当做无害的观光游客,那挂着不死者残肢断臂骨头渣的刀枪剑刃,很快便瞄准了这群从海底爬上来的不速之客。 乔治带来的精锐们很强,论个体实力,他们远比一般的光之不死者强,但在毫无掩体的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,终是力有未逮,仅仅只是抵挡了片刻功夫,精锐们就已是人人带伤。 不过,伴随着身后大地的震颤与铁骑的奔腾,来自奈古拉斯帝国的援军,就好似童话中的王子那般,骑着骏马奔了过来。 “叛逃战神詹姆斯?” “乔治的跟班们?还有红矮人大师?” 詹姆斯自然是不知潜入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浩瀚的宇宙中,一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。星空一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一世不过秋,你我一样在争渡。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?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